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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买虚拟货币的钱到底能不能收回来?

来源:Chinese websites 发布时间:2021/8/19 10:51:24

近日,有一则新闻牵动着众多虚拟货币投资者的心,那就是比特币价格再次跳水,5分钟内价格跌了400美元,正式跌破7500美元(合人民币53043元),创下了今年6月份以来的价格新低。不可否认的是比特币成就了很多一夜暴富的传奇故事,但是随着比特币投资热潮的涌现,新的理财方式也悄然崛起,那就是投资虚拟货币。

正是借着投资虚拟货币热潮的这股东风,一些不法分子打着“金融创新”“区块链”的旗号通过发行所谓的“虚拟货币”“虚拟资产”“数字资产”等方式吸收资金,侵害公众合法权益。此类活动并非真正基于区块链技术,而是炒作区块链概念行非法集资、传销、诈骗之实,此类行为主要有以下特征:

1、 网络化,跨境化明显。依托互联网、聊天工具进行交易,利用网上支付工具收支资金,风险波及范围广、扩散速度快。一些不法分子通过租用境外服务器搭建网站,实质面向境内居民开展活动,并远程控制实施违法活动。一些个人在聊天工具群组中声称获得了境外优质区块链项目投资额度,可以代为投资,极可能是诈骗活动。这些不法活动资金多流向境外,监管和追踪难度很大。

2、 欺骗性、诱惑性、隐蔽性较强。利用热点概念进行炒作,编造名目繁多的“高大上”理论,有的还利用名人大V“站台宣传,以空投糖果等为诱惑,宣称币值只涨不跌”“投资周期短、收益高、风险低,具有较强蛊惑性。实际操作中,不法分子通过幕后操纵所谓虚拟货币价格走势、设置获利和提现门槛等手段非法牟取暴利。此外,一些不法分子还以ICOIFOIEO等花样翻新的名目发行代币,或打着共享经济的旗号以IMO方式进行虚拟货币炒作,具有较强的隐蔽性和迷惑性。

3、 存在多种违法风险。不法分子通过公开宣传,以“静态收益”(炒币升值获利)和“动态收益”(发展下线获利)为诱饵,吸引公众投入资金,并利诱投资人发展人员加入,不断扩充资金池,具有非法集资、传销、诈骗等违法行为特征。

此类活动以“金融创新”为噱头,实质是“借新还旧”的庞氏骗局,资金运转难以长期维系。国家多部委也多次以下发公告和风险提示等方式警示公众理性看待投资行为,不要相信天花乱坠的承诺,提高风险意识。

那么,我如果投资了虚拟货币现在应该怎么办?

1、 详细了解你投资的虚拟货币的类型,可靠性与运作机制。

在进行投资前或投资中一定要做足功课,切不可盲目相信亲朋好友的推荐与保证,因为你的亲朋好友可能如同商场的销售人员一样,会从你的投资当中获取收益。所以要详细了解你将要或已经购买虚拟货币的名称、运作机制、售出门槛和收益回报。一旦发现问题,请立刻中止或收回投资。

2、 已投资的虚拟货币,请留存好证据。

如果你现在已经购买或投资了虚拟货币,从这一刻开始,请搜集留存好相关证据。由于虚拟货币网络化明显,隐蔽性强的特征,很多朋友在投资虚拟货币后即便遭受损失,除了转账记录以外很难提供其他有效证据,这让法院与公安都很难根据现有证据作出判断。搜集的信息至少要包含交易方个人或公司信息,资金用途,交易网址,网站中“货币“资产截图,投资合同(交易人承诺)等信息以证明交易细节。

3、 如果网站关停或无法售出了,我的钱能收回来吗?

关于此类案件,如果一旦涉及到网站关停或无法售出等情况,涉及到刑事犯罪的可能性很大。结合以往案件办理经验,当事人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主张权利:

1) 以民事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当事人可以以合同纠纷、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等民事纠纷将交易方起诉至法院要求返还投资款。法院的处理方式大致分两种:1、该类行为可能涉及经济犯罪,法院裁定驳回起诉,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一条之规定,人民法院作为经济纠纷受理的案件,经审理认为不属经济纠纷案件而有经济犯罪嫌疑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将有关材料移送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2、根据投资交易细节,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八条关于合同无效或被撤销的规定,判断双方是否具有过错程度,依据公平原则,酌情判决交易方赔偿一部分损失。

2) 向公安机关报案

正因为该类行为极易涉及经济犯罪,故可向公安机关进行报案,但由于该类犯罪的受害人数众多,再加上网站服务器一般设置在国外,隐蔽性强等原因导致侦查难度很大,并且虚拟货币操控者往往会以“新钱还旧债”的方式维持经营。即便公安机关全部查实,退赔金额也很难弥补损失。

所以在这里,小谦向大家提几点建议,首先,在进行虚拟货币投资时最好选择流通性较好,变现能力强的货币进行投资,例如比特币、以太币、瑞波币等;其次,要在正规的交易平台上进行虚拟货币的买卖,留存好相应操作痕迹,在出售后及早将资金提现,以免出现网站停运后造成损失。最后,再次提醒大家:虚拟货币有风险,投资需特别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