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询,自2016年1月至2019年8月全国审理涉及微信公众号转载作品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一二审文书数量为3229件,其中,一审文书数量为2653件,二审文书数量为576件。一审文书中,判决书2351件,裁定书299件,调解书3件;二审文书中,判决书426件,裁定书150件。
整体情况分析:
从上方的年份分布可以看到,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例数量伴随文书公开,基本呈逐年增长的趋势。
程序分类
从上面的程序分类统计可以得出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下当前的审理程序分布状况,其中一审案件有2351件,二审案件有426件。并能够推算出一审上诉率约为18.12%。
一审裁判结果
通过对一审裁判结果的可视化分析可以看到,当前条件下全部/部分支持的有2224件,占比为94.60%;全部驳回的有121件,占比为5.15%;其他的有6件,占比为0.26%。
二审裁判结果
通过对二审裁判结果的可视化分析可以看到,当前条件下维持原判的有412件,占比为96.71%;改判的有11件,占比为2.58%;其他的有3件,占比为0.70%。
以上透视数据看出,一审案件全部或部分支持诉请
一审审理时限
通过对审理期限的可视化分析可以看到,当前条件下的审理时间更多处在31-90天的区间内,平均时间为103天。
审理法院:
全国共有162家法院审理过该类案件,累积审理该类案件数量超过50件的法院有16家,占比10%,审理案件数量1707件,占比61%。证明该类案件审理法院集中度较高。
审理该类案件超过百件以上的法院有五家,分别为:
通过对法院的可视化分析可以看到,审理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件由多至少的法院分别为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五家法院共计审理案件993件,占全国案件总数的35.75%,其中北京朝阳区人民法院审理该类案件数量近500件,居全国法院首位。
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审理的490件案件中,仅北京文章无忧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作为原告起诉的案件就有274件,导致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审理案件数量居于首位。
在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审理的174件案件中,仅深圳市腾讯技术有限公司(腾讯公司)作为被告的案件就有172件,北京全景视觉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被侵权后将腾讯公司列为共同被告进行起诉,导致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审理案件较高。
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审理的案件中,仅汉华易美(天津)图像技术有限公司作为原告起诉的案件就有122件;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与上述法院遇到的情况相类似,均是由于某原告或被告住所地属于该法院管辖,同时案件又很集中,最后导致法院审理数量远远领先国内其他法院。由于个案因素影响较大,审理数量并不能普遍反映侵权行为发生的具体地点。
审理程序:
一审案件2351件,占比84.66%;
二审案件426件,占比15.34%。
可见, 8成以上案件在一审结束以后没有选择上诉,上诉率不高。
审理期限:
30天以内审结案件26件,占比1.36%
31-90天内审结案件1054件,占比55.12%
91-180天内审结案件643件,占比33.63%
180天-365天内审结案件172件,占比9%
365天以上审结案件17件,占比0.89%
可见,在采用简易程序(审理期限<90天)的案件占比近6成;采用普通程序(180天>审理期限>90天)的案件占比为3成。所以该类案件绝大多数均在正常审限范围内审结。
裁判结果:
一审裁判结果:
一审裁判结果全部或部分支持原告诉请的案件2224件,占比94.6%
一审裁判结果全部驳回原告诉请的案件121件,占比5.15%
可见,在裁判结果上,法院基本上全部认定了被告的侵权行为,证明该类案件的事实比较容易查清。
二审裁判结果:
二审裁判结果维持原判的案件有412件,占比96.71%;
二审裁判结果为改判或其他的案件有14件,占比3.29%。
可见,该类别案件上诉后基本上全部维持原判,说明该类案件一审裁判准确率极高,也印证了该类案件审理过程中对于侵权行为的认定还是比较准确和清楚的。
对案件结果进行随即抽样40件,样本判决赔偿金额分布图如下:
根据取样可以看出,被告赔偿金额相差很大,最高赔偿达到将近20万元,最低赔偿金额仅有300元,说明判定案件事实难度不大,但对原告造成损失的金额却有很大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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